《新聞(媒體)侵權研究新論》的第一部分是調查數據與研究報告。由于我國法院的統計體系中并不單獨統計媒體侵權,因此幾乎沒有人可以說清楚民法通則生效二十幾年來,我國究竟發(fā)生了多少媒體侵權案件。這給以數據為對象的研究帶來不少困難與不確定性。盡管如此,數據研究一直都在進行,從中國到外國,人們費盡周折搜集案例資料,僅編者所知的統計數據研究成果至少有六至八個,有的發(fā)表了,有的并未正式發(fā)表。學者們如此熱衷研究本身,已經說明“新聞(媒體)侵權”這一命題及數據研究方法的重要。值得注意的是,《新聞(媒體)侵權研究新論》所收集的幾篇統計報告所截取的時間段不同,調查對象與范圍不同,調查方法也不盡相同,但得出了某些大體一致或相近的統計結果和研究結論,可供參考?!缎侣劊襟w)侵權研究新論》的第二部分是論文。按照如下順序排列:刑事誹謗、名譽侵權構成、舉證責任、抗辯體系、隱私、誹謗法發(fā)展的國際趨勢、其他。論文有三個來源:一是已發(fā)表的、較有影響的,如楊立新、魏永征和張鴻霞、周澤的論文;二是《新聞(媒體)侵權研究新論》編者約請作者為《新聞(媒體)侵權研究新論》專門撰寫的,如展江、鄭文明的論文;三是“中國新聞侵權案例精選與評析”課題項目的副產品?!缎侣劊襟w)侵權研究新論》第三部分是一項科研成果:由中國記協委托的科研項目《新聞侵害名譽權、隱私權新的司法解釋建議稿》及課題顧問魏永征先生的意見。它反映了新聞界在媒體侵權法制建設方面的強烈訴求,也反映了這一制度建設的復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