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礎。加強崗位廉政教育,是我們黨總結多年來反腐倡廉教育實踐經驗,適應反腐倡廉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作出的科學決策,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提高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科學化水平的必然要求。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央頒布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guī)劃》對開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提出了明確要求。胡錦濤同志在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強調,要深入開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改進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實效。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三次、第五次全會對加強崗位廉政教育作出了部署。這對于推動崗位廉政教育工作,進一步增強反腐倡廉教育的針對性、有效性,提高黨員干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