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在中世紀的復活是以間接民主為基礎的,委托機制,或者說代表機制成為間接民主的主要機制。在民主的量不斷擴張的前提下,人民逐步找到了通過間接參與來表達意愿和控制國家政權的辦法,從而克服每一個人親自去過問國家大事難以操作的難題。著名政治思想家J.密爾對代議民主作了最早的系統(tǒng)論述,認為:“既然在面積和人口超過一個小市鎮(zhèn)的社會里除公共事務的某些極次要的部分外所有的人參加公共事務是不可能的,從而就得出結論說,一個完善的政府的理想類型一定是代議制政府了。”①通過委托和代表,民主找到了實現的途徑,也就是說,雖然不可能實現所有的人民大眾都來作主,但人民可以通過選舉代表來貫徹他們的意圖,從而使民主由理想變?yōu)楝F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