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淼,男,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原浙江大學副校長,現為浙江工商大學校長。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7月,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1993年起,享受國務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貼”;1995年被中國法學會授予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稱號(首屆);1997年被列入“全國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層人選。自1990年以來,曾到美國斯坦福大學、英國愛丁堡大學、澳大利亞西澳大學、德國基爾大學、法國馬賽大學等作過訪問學者或學術交流。自1987年來,共出版《行政法學》、《比較行政法》、《論公法原則》等著作80余部(含合著),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刊物上發(fā)表論文87篇(含合著)。現兼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教育部法學專業(yè)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權研究會常務理事,東亞行政法研究會理事,“五五”普法國家中高級干部學法講師團成員,中國法制日報社法學專家顧問,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咨詢專家,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和浙江澤厚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杭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