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軍,男,1964年生,民商法博士、博士后,現(xiàn)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民法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負責本書第一至三、七、九章的撰寫。王欣新,男,1952年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破產法論壇”組委會主任?!镀飘a法》起草小組成員,最高人民法院破產法司法解釋起草組顧問。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破產清算專業(yè)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擔任多家中外律師事務所、清算事務所的破產法專家顧問。負責本書第四至六章的撰寫。鄒海林,男,1963年生,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F(xiàn)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商法室主任?!镀飘a法》起草小組成員。負責本書第八、十至十五章的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