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判權研究》首次從基本理論和運行機制兩大方面較系統(tǒng)地對行政審判權的諸多問題進行了思考,嘗試建構較完整的行政審判權理論研究初步框架。行政審判權問題是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學一個重要的全新課題。確立科學的行政審判權理論體系,將會對我國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學理論和行政審判實踐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但遺憾的是,在目前已經形成的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學研究體系中,很少能夠看到對行政審判權理論的系統(tǒng)研究和闡釋。即便是在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學研究比較發(fā)達的國外法治國家,也不例外?!缎姓徟袡嘌芯俊分饕芯苛讼铝袉栴}:第一章主要研究行政審判權的基礎。本章分析了行政審判權產生和存在的主客觀條件,論證了行政審判權確立之必然性和通過行政審判權監(jiān)督控制行政權的必要性。意圖回答并解決行政審判權的正當性問題,這些認識是配置行政審判權、構筑行政審判制度之時必須牢牢樹立的,也是不得不著重考慮的前提性、基礎性要素。第二章主要研究行政審判權的屬性。本章首先分析了作為權力的行政審判權應具有的權力屬性;接著依次分析了作為司法權的行政審判權、作為行政糾紛裁斷權力的行政審判權、作為對行政權力進行監(jiān)督與對公民權利進行救濟的行政審判權各應具備的基本屬性。意圖回答行政審判權到底及應該是一種什么性質的權力。行政審判權的屬性,決定了其運行的宗旨和行使的基本原則,決定了行政審判權的具體權力內容及其運行機制設計。第三章主要研究行政審判權的功用。本章從政府功用的歷史沿革著手,認為隨著政府功用的演變,行政審判權的功用也歷經了一個相應的變化調適發(fā)展過程。指出,當代社會行政審判權既不是國家的權益也不是私人的,其功用在于維護社會公共權益。意圖明確行政審判權在當代社會的價值定位。第四章主要研究行政審判權與相關權力(利)的關系。本章主要從行政審判權與行政權、行政審判權與行政訴權、行政審判權與檢察監(jiān)督權的關系三方面進行分析。意圖厘定行政審判權與相關權力(利)相互間的關系,實現(xiàn)行政審判權與其他權力(利)的和諧。第五章主要研究行政審判權的模式。本章對訴訟模式、審判模式和行政審判權的模式等概念進行了界定;接著分析了兩大法系典型法治發(fā)達國家的行政審判權模式,并闡釋了不同行政審判模式選擇的緣由;最后,結合行政訴訟法及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總括中國行政審判權的模式為強職權主義的行政審判權模式。第六章主要對行政審判權完善作以概述。本章分析了現(xiàn)行行政審判權運行中所暴露的種種問題,揭示了完善行政審判權有其內在的必要性和現(xiàn)實的可能性,提出了行政審判權完善的宏觀設想,并對行政審判權完善的目標予以理論上的設計。第七章主要研究行政審判權體制的完善。本章對我國行政審判權體制及其存在的問題作以介紹,分析了學界對我國行政審判權體制的獨立方案的種種爭論,提出了我國行政審判權體制的改革方案。第八章主要研究行政審判權權力內容的完善。本章論證了行政審判之特定宗旨決定了行政審判應確立法院較高的權威,對現(xiàn)行行政審判權配置作了檢討,認為現(xiàn)行行政訴訟法律所配置的行政審判權不足以使行政審判實現(xiàn)其制度設置的初衷,應該充實行政審判權的具體內容,理性配置行政審判權,重塑法院在行政審判中的權威。第九章主要研究行政審判權模式的完善。本章分析了有限職權主義的行政審判權模式及其特點,論證了有限職權主義的行政審判權模式之于行政審判的必要性,較具體地探析了有限職權主義行政審判權模式在行政審判中的運用和體現(xiàn)。第十章主要研究行政審判權廣度的拓展。本章首先分析了現(xiàn)行行政審判權廣度之不足,認為適度拓展其運行廣度是應勢之舉。論證了須將部分抽象的行政行為、相對人認為其權益受影響的行政行為、部分內部行政行為、現(xiàn)行的終局行政行為、部分自由裁量的行政行為、部分侵公益的行政行為等納入行政審判。第十一章主要研究行政審判權深度的強化。本章從兩個方面分析了應該加強行政審判權的深度或力度,認為行政審判中必須使得對法定行政程序與對一般行政程序的司法審查相配合,必須做到對法律適用的司法審查與對事實認定的司法審查相交融,并提出了相關的審查原則及其具體內容。第十二章主要研究行政審判權運行程序及其完善。本章論證了行政審判權運行程序是行政審判權順暢運行的關鍵,應對行政審判權運行程序的價值予以妥當定位,現(xiàn)行行政訴訟法律中必須增加設置行政審判一審簡易程序、行政訴訟案件調解程序和行政訴訟三審程序,并對每一程序的設置提出了初步設想。第十三章主要研究行政審判權運行制度的完善。本章主要對行政審判權運行中的幾項重要制度包括行政審判管轄制度、行政審判證據(jù)制度和行政訴訟撤訴制度進行了理論上的反思,論證了現(xiàn)行制度設置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上述三項制度的構想。另外,本章介紹了行政判例制度對行政審判的價值意義,并提出了我國行政判例制度建構的若干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