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概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第三條 【勞動者權利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義務】
第五條 【國家措施】
第六條 【國家倡導鼓勵措施】
第七條 【參加和組織工會】
第八條 【參與民主管理與協(xié)商】
第九條 【勞動工作管理部門】
第二章 促進就業(yè)
第十條 【國家基本就業(yè)政策】
第十一條 【職業(yè)介紹機構發(fā)展】
第十二條 【禁止就業(yè)歧視】
第十三條 【就業(yè)男女平等】
第十四條 【特殊人員就業(yè)】
第十五條 【禁止使用童工和特殊行業(yè)規(guī)定】
第三章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訂立和變更】
第十八條 【無效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形式與條 款】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種類和期限】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試用期】
第二十二條 【商業(yè)秘密事項約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解除】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第二十六條 【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
第二十八條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限制情形】
第三十條 【工會對解除勞動合同的監(jiān)督權】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提前通知期限】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第三十三條 【集體合同】
第三十四條 【集體合同生效】
第三十五條 【集體合同效力】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計件工時勞動定額確定與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周休日】
第三十九條 【實行其他工作和體息辦法】
第四十條 【法定節(jié)假日】
第四十一條 【工作時間延長限制】
第四十二條 【延長工作時間的例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禁止違法延長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支付】
第四十五條 【帶薪年休假制度】
第五章 工資
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原則】
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的工資分配自主權】
第四十八條【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第四十九條【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和調整】
第五十條【工資支付形式】
第五十一條【特殊情況的工資支付】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wèi)生
第五十二條【用人單位勞動安全衛(wèi)生義務】
第五十三條【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三同時”制度】
第五十四條【勞動者安全防護和健康保護】
第五十五條【特種作業(yè)資格】
第五十六條【勞動者安全生產權利義務】
第五十七條【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統(tǒng)計報告與處理制度】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五十八條【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
第五十九條【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
第六十條【女職工經期保護】
第六十一條【女職工孕期保護】
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假期】
第六十三條【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第六十四條【未成年工禁忌勞動范圍】
第六十五條【未成年工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yè)培訓
第六十六條【國家職業(yè)培訓職責】
第六十七條【政府職業(yè)培訓職責】
第六十八條【用人單位職業(yè)培訓義務】
第六十九條【職業(yè)技能資格】
第九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七十條【國家建立社會保險制度】
第七十一條【社會保險水平確定】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制度】
第七十三條【社會保險待遇享受條件和標準】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七十五條【補充社會保險制度】
第七十六條【職工福利制度和福利待遇】
第十章 勞動爭議
第七十七條【勞動爭議處理制度】
第七十八條【勞動爭議處理原則】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處理程序】
第八十條【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調解協(xié)議】
第八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
第八十二條【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時效和處理時效】
第八十三條【仲裁裁決的效力與執(zhí)行】
第八十四條【集體合同爭議處理】
第十一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八十五條【勞動部門監(jiān)督檢查】
第八十六條【勞動監(jiān)察機構監(jiān)督檢查程序】
第八十七條【政府部門勞動監(jiān)督】
第八十八條【工會勞動監(jiān)督與檢舉控告】
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條【違法延長工作時間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一條【侵犯勞動者經濟權益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二條【違反勞動保護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三條【違章事故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四條【非法招用未成年工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五條【侵害女工和未成年工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六條【侵犯勞動者人身自由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七條【無效勞動合同損害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八條【違法解除和拖延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九條【招用未解除勞動合同者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條【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一條【阻撓勞動監(jiān)察和監(jiān)督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二條【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和違反保密約定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瀆職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四條【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五條【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處罰效力】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一百零六條【地方實施步驟】
第一百零七條【實施日期】
附錄
勞動法主要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司法解釋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