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革命的失敗》作者令人信服地說明了出現(xiàn)這個問題的原因是因為美國的憲法體制導致其刑事訴訟規(guī)則以零碎的、一案一判的方式發(fā)展起來,而沒有像其他國家那樣以一部統(tǒng)一的刑事訴訟法典的方式制定出來。只有美國期望其警察遵循如此累贅、如此復雜的規(guī)則,僅僅刑事訴訟的一個領域——搜查和扣押——就需要一部四卷本的專著來予以論述。作者建議,美國應當與國際潮流一道,用一部綜合的、全國適用的法典來規(guī)范警察程序。他解釋了為什么美國刑事訴訟規(guī)則的制定制度是一個失敗,并介紹了其他國家是如何制定其刑事訴訟法的。在20世紀60年代早期,通過一系列標志性判例,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對警察程序進行了革命,即對警察程序施加了更加嚴格的要求。今天,沃倫法院的法學原理雖然存活了下來,但參與刑事司法制度的每一個人——警察、檢察官、被害人、學者以及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內的法官——都認為最高法院在這個領域頒布的規(guī)則是一個失敗?!缎淌略V訟革命的失敗》為推動美國對其法院制度進行系統(tǒng)性和實質性的改革做出了重大努力,它引起了法學、政治學和犯罪學領域學者的強烈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