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的施行,在乎衡勞動關系雙方權益、建立穩(wěn)定和諧的勞資關系的同時,也對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在這部法律中,有些條文明顯考慮了用人單位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管理的權利,有些為了解決用人單位自《勞動法》實施以來所遭遇困惑的條文也為人力資源管理提供了方便。新頒布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對于《勞動合同法》在立法與實施中出現(xiàn)的問題采用了多種處理方式。例如,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款,在堅持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意味著是一種“鐵飯碗”的立法理念的同時,把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包括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十四種情況一一羅列出來,引導社會成員正確解讀出無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鐵飯碗”的立法含義。對于勞動者拒簽勞動合同這一有悖立法本意的行為以第五條來加以矯正。尤其明確了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shù)取_@些新規(guī)會幫助人力資源管理者正確理解和運用《勞動合同法》,依法進行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