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獻斌,男,1957年3月生。1979年開始從事檢察工作,先后任湖南省常德地區(qū)常德市(后撤區(qū)建市改為常德市武陵區(qū))檢察院法警、助理檢察員、起訴科副科長、辦公室主任、起訴科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湖南省檢察院反貪局助理檢察員、政治部宣教室副主任、綜合教育處副處長、宣教處長、政治部副主任和省檢察院檢察官考評委員會委員、省檢察院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02年7月至2003年1月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F(xiàn)任湖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瀆職侵權局局長。 曾經在《人民日報》、《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人民檢察》等報刊、雜志上發(fā)表過多篇研究性文章,主持或參編過一些法律類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