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羅思(Louis Loss),1937年畢業(yè)于耶魯大學法學院,曾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副首席法律顧問和哈佛大學教授,還曾擔任美國統(tǒng)一證券法典的牽頭起草人和紐約證券交易所法律顧問委員會主席,因此被人們稱為“美國證券法之父”。羅思教授與其學生賽里格曼教授合著出版了十一卷本的《證券監(jiān)管法》(Securities Regulation)。而《美國證券監(jiān)管法基礎》一書是他與賽里格曼教授合作將該十一卷本的《證券監(jiān)管法》濃縮、增補而成。本書的前兩版已被翻譯成日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和葡萄牙文。羅思教授的上述作品引領著證券監(jiān)管法領域的學術研究、教學與實務,而且經常被法院判例引用,在美國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