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歐盟及波羅的海國家的能源政策簡介
1.2 波羅的海國家中生物質和森林資源的利用
1.2.1 促進生物質的能源利用
1.2.2 區(qū)域的實踐和經驗
2 生物質燃料和泥炭的性質
2.1 木材燃料的種類
2.2 木材燃料的性質
2.2.1 化學組成、灰分、水分、干物質和揮發(fā)分
2.2.2 熱值
2.2.3 灰渣熔融特性
2.2.4 燃料的體積和堆積密度
2.3 秸稈及其特性
2.4 泥炭的特性
2.5 固體燃料的質量確定和分類
2.5.1 固體生物質燃料的分類基礎
2.5.2 燃料分類范例
2.5.3 泥炭燃料的分類
2.6 燃料采樣和質量認定
3 固體生物質燃料的生產
3.1 生物質在森林中的分布、燃料生產中的技術和環(huán)境限制
3.1.1 樹木生物質的分布
3.1.2 燃料生產的技術和環(huán)境限制
3.2 木材燃料生產技術和設備
3.2.1 整樹木片
3.2.2 從砍伐廢棄物中獲得木片
3.2.3 木段和整樹處理技術
3.3 木材燃料生產的機械和設備
3.3.1 木材砍削機和粉碎機
3.3.2 砍伐廢棄物的打捆機
3.3.3 短切機
3.3.4 樹枝砍伐收集工作頭
3.4 儲存條件對燃料質量的影響
3.5 成型燃料的生產
3.5.1 概述
3.5.2 壓塊
3.5.3 顆粒燃料
3.6 秸稈作為燃料的處理
3.7 泥炭燃料的生產
3.7.1 磨細泥炭
3.7.2 腐殖泥炭
3.7.3 成型泥炭燃料
4 生物質燃料和泥炭的燃燒技術
4.1 生物質燃料和泥炭的燃燒
4.1.1 燃料燃燒區(qū)域和階段
4.1.2 燃料床的溫度控制技術
4.1.3 熱損失和燃燒效率
4.1.4 燃燒效率特性
4.2 燃燒技術
4.2.1 爐排爐
4.2.2 流化床鍋爐
4.2.3 燃料氣化
4.2.4 秸稈的燃燒
4.2.5 顆粒和固體燃料燃燒器
4.2.6 用于其他燃料的鍋爐改造
4.2.7 小型鍋爐
5 燃料的儲存和傳輸
5.1 固體生物質燃料儲存的基本要求
5.2 儲存類型
5.3 燃料處理設備
6 降低生物質燃料利用系統(tǒng)的環(huán)境影響
6.1 固態(tài)和氣態(tài)污染物
6.2 污染物排放限制標準
6.3 煙氣中固態(tài)顆粒的捕捉
6.3.1 多重旋風除塵器
6.3.2 布袋除塵器
6.3.3 靜電除塵器
6.3.4 煙氣冷凝
6.4 灰分處理和利用
6.4.1 灰分處理
6.4.2 灰分利用
6.5 鍋爐受熱面除灰
7 生物質燃料供熱系統(tǒng)的規(guī)劃
7.1 確定熱量需求
7.2 負荷持續(xù)曲線
7.3 鍋爐選型
7.4 鍋爐基礎設施
7.5 燃料
7.6 燃料儲存
7.7 生物質燃料項目的經濟性評估和分析
7.7.1 區(qū)域供暖系統(tǒng)的收入和支出
7.7.2 投資回收分析
7.8 針對生物質燃料獨立供暖的特殊考慮
8 生物質燃料鍋爐站的建造和運行實例
8.1 一些統(tǒng)計資料
8.2 一些生物質燃料項目的成功實例
8.2.1 Tnri區(qū)的Tehnika鍋爐站
8.2.2 Tartu區(qū)的Aardla鍋爐站
8.2.3 V6ru區(qū)的VoorUS00鍋爐站
8.2.4 Viljandi區(qū)的Mannimfie鍋爐站
8.2.5 Tnri區(qū)的Vabriku鍋爐站
8.2.6 Kuressaare鍋爐站=
8.2.7 Haapsalu鍋爐站
8.2.8 Keila鍋爐站
8.2.9 Paide區(qū)的Peetri鍋爐站
8.3 從愛沙尼亞的實踐經驗中得出的結論
8.3.1 鍋爐負荷及單位熱輸出的燃料消耗
8.3.2 生物質燃料推廣的風險
8.3.3 結論和建議
9 附錄
9.1 單位
9.2 生物質和泥炭燃料的規(guī)格
9.3 常用數據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