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近三十年來,我國法治的理論研究繁榮興盛,法律制度的建設方面亦碩果累累。然而,理論研究與制度建設的雙重繁榮并未能夠給國家?guī)硗瘸潭鹊姆ㄖ位Q句話說,我們在法治實踐上所取得的成效并不足以媲美理論研究與制度建設的具體成果,其間尚存有極大的差距。究其原因,法的實施與實現(xiàn)終究離不開“人”這一主體的能動作用,所以,法治的研究以及制度建設,應當轉變視角,從法治的主體——公民的法治意識研究著手,進而探索法治建設的規(guī)律,并解決有關法治應當“怎么做”的問題,最終著眼于建構一套適應中國歷史文化傳統(tǒng)和人文精神的法治意識培育機制。本書針對當代中國公民法治意識較為薄弱的現(xiàn)實,在首先界定法治意識的內涵、結構、功能和構建法治意識的資源與基礎之上,分析法治意識與人的現(xiàn)代化之關系,提出在中國進行公民法治意識培育,應當大膽吸收外來法治文明的成果,并充分發(fā)揮和利用本土的文化和傳統(tǒng)資源;塑造公民法治意識,應當以塑造公民的政治、法律人格為基礎,以培養(yǎng)公民“法治信仰”為目標,來進行全方位的制度完善、意識更新、培養(yǎng)教育和觀念變革。本書希望借助對當代中國公民法治意識的研究,加強國家法治建設中對于“人”及人的意識這一主體因素的重視,而這一視角,應當能為法治中國的飛躍發(fā)展,提供理論和實踐上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