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總則
一、物與物權
(一)核心名詞解釋
1.物
2.不動產
3.動產
4.物權
(二)法條導讀
問1:物權法是一部什么樣的法律?
問2:權利是不是物?能不能當作物權的客體?
問3:為什么說物權是一種“對世權”?他人應當如何對待我的物權?
問4:什么叫“物權法定”?物權是不是可以自由創(chuàng)設?
問5:物權應當如何進行公示?
問6:物權的行使要不要受限制?
二、不動產登記
(一)核心名詞解釋
1.物權變動
2.法律行為
3.事實行為
4.登記
5.登記要件主義
6.登記對抗主義
(二)法條導讀
問1:不動產物權的變動如何才能生效?
問2:應向什么地方、什么機構進行不動產登記?
問3:申請不動產登記,應當提供哪些資料?
問4:辦理登記時,登記機構有哪些職責?
問5:不動產物權的變動從什么時候開始生效?
問6:什么是不動產登記簿?它的性質是什么?
問7:什么是不動產權屬證書?它的內容與不動產登記簿不一致時,以哪一個為準?
問8:登記資料可不可以供人查閱?
問9:什么叫“更正登記”?它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問10:什么叫“異議登記”?應當注意哪些環(huán)節(jié)?
問11:什么叫“預告登記”?它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問12:用虛假材料騙取登記,要承擔什么責任?
三、動產交付
(一)核心名詞解釋
1.交付
2.現(xiàn)實交付
3.觀念交付
(二)法條導讀
問1:動產物權的轉讓從什么時候起生效?
問2:哪些動產物權變動不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問3:什么叫 “簡易交付”?物權從什么時候開始生效?
問4:動產轉讓前已由第三人占有的,如何交付?
……
四、物權的保護
第二編 所有權
五、國家、集體和私人所有權
六、業(yè)主的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
七、相鄰關系
八、共有
九、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guī)定
第三編 用益物權
十、土地承包經營權
十一、建設用地使用權
十二、宅基地使用權
十三、地役權
第四編 擔保物權
十四、一般抵押權
十五、最高額抵押權
十六、動產質權
十七、權利質權
十八、留置權
第五編 占有
十九、占有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