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倫理學強調了社會、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的有機結合,更加注重維護個人的正當合法權益。新倫理學在明確利己的道德價值的同時,又肯定了必要時無私利他與自我犧牲的道德價值。并提出了損人利己之為惡是絕對的,而自我犧牲之為善卻是相對的創(chuàng)新之論。例如對“無私奉獻”和“自我犧牲”的道德價值的肯定,明確是在不可兩全的情況下的一種正確的道德選擇,在可以兩全的情況下,就不是正確的道德選擇,從而不具有最大的道德價值。新倫理學明確指出,從總體上說,當利己與利他發(fā)生沖突、不能兩全之時,每個人只有自我犧牲,才能保障社會存在;而只有社會存在發(fā)展,每個自我才能生存。這樣,自我犧牲,就某一具體場合來說,可能得不償失;但從總體上說,卻既保全了社會,又有利于保全自我,因而利大于害,符合“最大利益凈余額”的終極標準,因而是道德的、應該的、善的。對利他自我犧牲道德價值的這種肯定性分析,明確了在發(fā)生沖突時個人犧牲的必要性和價值,這又有效地解決了“張華救老農值不值?”的道德難題。另外,新倫理學突破了道德只是規(guī)范個人的局限,突出了其治理社會的功能。強調社會的善要高于個人的善。其實,從倫理學的發(fā)展史來看,倫理學首先是一個怎么樣治國的學問。治國一是政治,二是經濟,然而政治學也好,經濟學也好,歸根結底,無不以某種道德原則為依歸。亞里士多德在其倫理學開山之作《尼各馬科倫理學》中開篇就說:“一切技術,一切規(guī)劃以及一切實踐和抉擇,都以某種善為目標?!薄耙环N善即或對于個人和對于城邦來說,都是同一的,然而獲得和保持城邦的善顯然更為重要,更為完滿。一個人獲得善值得嘉獎,一個城邦獲得善卻更加榮耀,更為神圣?!雹偕鐣纳?,要高于重要于個人的善。正是從這個意義上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國的倫理學是不發(fā)達的。道德對社會治理的作用,顯然是要強于對個人行為的約束。因此,探討治理社會的道德原則——公正、平等、人道、自由等等,在本書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