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系國家研究國際經濟法的代表性著作之一。與以英美法為代表的傳統(tǒng)國際經濟法理論研究不同,本書采用綜合國際經濟法的理淪,隊為國際經濟法是以公法性法律為主的、包含國內法和國際法的綜合性學科;是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國際法規(guī)范和國內法規(guī)范的總和。在架構上,采用了國家——區(qū)域共同體——國際共同體三個層次對國際經濟法進行分析和論證,打破了傳統(tǒng)上將國際經濟法置于國際公法或國際私法框架內的窠臼。反映了以作者為代表的大陸法系學者的觀點。 本書的作者是世界聞名的國際法專家;原著初版后即引起了廣泛關注,是目前德國最受歡迎的教材;該書曾被翻譯成日文版。本書根據(jù)2007年第6版譯成。 囿于語言的原因,我國國際經濟法的教材和專著,基本上依據(jù)英美法資料寫成,因此,本書的出版,將大大拓展我們的視野,并填補大陸法系國際經濟學理論學習與研究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