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行政法治實踐與理論研究取得明顯進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了一批新的法律,包括《立法法》(2000年)、《行政許可法》(2003年)、《治安管理處罰法》(2005年)和《公務員法》(2005年)等,最高人民法院為適應行政訴訟審判實踐和國家賠償實踐發(fā)展需要,及時公布了有關《行政訴訟法》和《國家賠償法》的司法解釋,行政法學理論研究也有很大發(fā)展。為及時反映我國行政法治理論與實踐取得的最新成果,適應法學教育和人才培養(yǎng)的需要,決定對2000年出版的教材《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進行修訂。本次修訂的主要章節(jié)是第四章第四節(jié)、第六章、第七章第一節(jié)、第十二章第二節(jié)、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等。本次修訂由馬懷德、張紅完成。中國政法大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yè)的博士研究生劉琳和趙鵬參與了修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