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一、如何確定證明責任理論的研究范圍 二、研究的基本方法第一章 證明、證明對象和證明主體 一、訴訟證明的重新定位 二、證明對象 三、證明主體第二章 證明責任 一、兩種不同的證明責任概念體系 二、科學的證明責任概念的要素第三章 證明標準 一、證明標準概述 二、證明標準的特征 三、證明標準的功能 四、體系性的證明標準第四章 證明責任分配的主要學說 一、大陸法系的證明責任分配理論 二、英美法系的證明責任分配理論 三、科學的證明責任分配理論的建立第五章 我國的證明責任分配理論與實踐 一、我國證明責任分配制度 二、可知論指導下的證明責任分配理論 三、證明責任規(guī)則的程序法性質 四、建立新的證明責任分配制度的要求第六章 證明責任分配的基本原理 一、影響證明責任分配的因素 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三、無罪推定原則在刑事證明責任分配中的特殊地位 四、證明責任分配的例外規(guī)則第七章 推定和證明責任 一、推定概述 二、推定的分類及其對證明責任分配的影響 三、對推定的限制 四、我國刑事訴訟中的推定第八章 控方的證明責任 一、控方的證明責任 二、構成要件的確定原則 三、證明標準第九章 被告人的證明責任 一、被告人承擔證明責任的性質和類型 二、積極辯護的證明責任 三、由控方倒置給被告人的證明責任 四、證明標準第十章 法官在證明中的作用 一、裁判與證明評價 二、法官在訴訟證明中的職權作用 三、我國法官在訴訟中的角色第十一章 程序性裁判中的證明責任 一、程序性裁判中證明責任制度的特殊性 二、程序性裁判中的證明責任分配 三、程序性裁判的證明標準第十二章 一種新的證明責任分配理論的構建 一、法官消極中立、控辯雙方平等對抗的三方構造是建立證明責任分配制度的基礎 二、對西方國家的證明責任理論格局的一些新看法 三、建立了形式分配規(guī)則為主、實質分配規(guī)則為輔的證明責任分配原則體系 四、借鑒刑法研究中的犯罪構成理論,分析刑事證明責任的若干問題參考文獻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