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立憲主義視野中的公法問題而言,憲法問題是其關注的重心點,但同時也兼及行政法層面的諸多問題,對憲法和行政法的聯結研究關涉到立憲主義的基點及發(fā)展。本書意圖以立憲主義為背景依托,對蘊涵于其中的一些憲法和行政法問題作一理性的反思和論證,以拓展和梳理自己此前對該領域問題研究的基本思路,為立基于該背景下對其他相關問題的學術展開做一個前期的鋪墊。需要說明的是,本書的寫作不是建立在一個宏觀的寫作提綱構架之下,而是以立憲主義背景下一些零散的公法問題為著眼點,通過對這些問題的“個案性”、“蠶食性”學理分析,達到從整體上搭建立憲主義語境下相夕:公法命題的學術框架的效果,進而為立基于該框架的未來相關學術命題的展開提供一個思維的機軸。因此,本書的思維線索是發(fā)散性的,但其意圖表達的想法卻又是統(tǒng)一于立憲主義語境之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