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的選題應當是:研究一項法律理論,或者研究一項法律制度,或者研究一個法律原則,或者研究一個法律概念。缺乏學術性、理論性的課題,亦即純粹技術性的、實用性的課題,不適于作為學位論文的選題。政策性、對策性課題,也不適于作學位論文選題。一篇學位論文的題目,首先是要明示作者所研究的對象,使讀者(更重要的是答辯委員會成員)一望而知作者所研究的是什么;其次要確定一個研究的最佳角度,將自己的研究限定在一個適當的范圍,選擇一個最好的切入點,現在時髦的說法叫“進路”;最后還要能夠引起讀者的閱讀興趣。學術研究容易受到作者的主觀性的影響,甚至出現迎合某種需要的所謂媚俗、媚上的現象,出現學術的泡沫化現象。于是產生學者的社會責任問題。在從事法學學術研究時,要有科學的精神、正義的追求和獨立的學術人格,要有對國家、民族負責的責任感。每提出一種新觀點、新主張、新學說,每提出一項對策建議,都要考慮是否符合法律正義,是否符合人權、民主、法治國,要對國家、民族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