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野草》是魯迅于1926年2月至11月間追懷往事而寫下的十篇“從記憶中抄出來”的散文。這些散文曾在《莽原》半月刊上陸續(xù)發(fā)表,總題為《舊事重提》,1927年編訂成書時,定名為《朝花夕拾》。魯迅在寫作這些作品時正經受著北洋軍閥當局和各種敵對勢力的嚴重壓迫。1925年,他因支持學生運動,受到“正人君子”們各種“流言”的攻擊和誹謗。1926年3月18日。北洋軍閥政府槍殺進步學生,魯迅受反動政府通緝,不得不到廈門大學任教,后又受守舊勢力的排擠。在這樣的處境中,魯迅曾說:“這時我不愿意想到目前,于是回憶在心里出土了。”這十篇作品,前五篇寫于北京,后五篇寫于廈門。雖然是回憶文章,但都反映著當時社會斗爭的痕跡。這是魯迅唯一的一本散文集,又帶有自傳的性質,因此對研究魯迅具有重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