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由一位法學家和一位經濟學家聯手撰寫的第一次全方位的關于侵權法——該法本身調整事故和故意侵權行為,例如毆打和誹謗的法律責任——的經濟學研究著作。蘭德斯和波斯納提出侵權法最好被理解為得到一種針對安全的有效的資源配置的體系——那么,從一般意義上來說,侵權法的規(guī)范和原則鼓勵潛在的侵害人和潛在的受害人在安全方面進行最優(yōu)投入。.本書既包含對于侵權法主要原則的綜合描述,也包含一系列用于探索這些原則經濟特征的正式經濟學模式。所有正式模型都被轉譯成簡單的常識性術語,這樣,即使不懂數學的讀者也能毫無困難地理解原文;(同樣)為了經濟學家和其他沒經過法律訓練的讀者們,(本書)也避免使用法律專用術語。..盡管主要焦點是放在解釋現存原則而不是探索法官們、保險理賠員們以及其他“現實世界”的行為人對于法律的執(zhí)行,但本書對于損害賠償金、保險費率和有效性以及侵權法改革的爭論仍具有顯而易見的針對性——事實上這是合理改革的必要先決條件。在其他適時的話題里,作者討論了產品責任案件中的懲罰性損害賠償、產品責任法的演進和大規(guī)模災難事件侵權——比如可能由一次核事故造成——的責任問題。更主要的是,本書對于現代法學教育和研究中最激動人心、最富有爭議的“法和經濟學”運動具有重大貢獻,必將成為所有關注侵權法研究人士的必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