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乃各國文明之精華:近世歐陸文明,源自公元九世紀——十一世紀地中海沿岸之商業(yè)復興。其商業(yè)之勃興,商人精神之遠播,概皆地方自治、城市自治所致。又因這種商人精神鑄就地方自治之輝煌。即令近代民族國家出現(xiàn)以后,地方自治及民族國家交相輝映,推動近代文明遠播北美、拉美、遠東……自人民共和國創(chuàng)立始,地方與中央之關系,一直是縈繞為政者之大事:地方與中央的權力如何配置?中央與地方的財稅如何分配?人民之權利如何保障?……目下的“三農”問題如何解決?金融改革中地方與中央之關系如何劃分?社會保障制度如何建立等重大改革問題,無不歸至“地方與中央關系”中來,因此,《地方自治》之出版,對我國改革大業(yè)不無啟示。若此書亦能為上述諸問題之解決,貢獻一點智慧,亦不枉先賢者百年前的良苦用心!考地方自治主義,導源于英,漸次傳播歐美諸國。雖范圍不同,而精神則一。日本以后來之秀仿而行之,充短取長。數(shù)十年來,卓著成效,蓋現(xiàn)世文明國家無不采用此制度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