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討論中,最不易加以確定、也最具悠久歷史的論題必定是有關現象與現象的根據——實在的關系問題。實在論的問題自哲學產生的那一天起就提出來了,這一點可以從泰勒斯、阿那克西曼德直到德謨克里特、亞里士多德的著作或著作殘篇中頻頻看到。對于所有的古代自然哲學家和大部分的近代自然科學家來說,發(fā)現因果律固然是科學的任務,但是要完成這個任務卻必須首先建立一個不言而喻的前提,那就是:世界及其規(guī)律是真實存在著的。它們可能是從來就有的,也可能是上帝創(chuàng)性的,但它們無論如何不是人的感覺可以任意界定、并隨著現象的變化而跟著變化的。大衛(wèi)·休謨從哲學上給這個古老的信念以沉重的打擊,恩斯特·馬赫則以科學家的名義斷言:存在著的東西實際上并不深奧,不過就是我們經驗到的那些要素及其不同的組合。這種現象主義到了20世紀似乎得到了量子力學哥本哈根學派的強有力的支持。千是,在本世紀的前半部分時間里,關于科學實在論的探討被說成是過了時的殘余形而上學。然而,正如我在前面指出過的,愛因斯坦這位本世紀最偉大的理論物理學家是至死也不贊成現象主義的,因為這跟科學的基本宗旨-解釋真實的世界——是不相容的,也跟科學家的基本行動綱領——探詢宇宙自身的奧秘——是不相容的。盡管為了調解現象主義與本質主義(實在論)之間的對抗,曾經出現過擱置爭議、只看結果的實用主義思潮,如工具主義、符號主義、操作主義等等,但是問題本身是回避不了的。50年代以后,特別是在當今,實在論以革新了的面貌重登科學哲學論壇并再次盛行起來,形而上學已不再是一個恥辱的字眼,其結果是出現了波普爾、亨普爾、夏佩爾等一大批科學實在論者。他們的哲學主張也許是沒辦法加以實際驗證的,但是他們的理由卻是站得住腳的,即:不管喜歡還是不喜歡,斷定(或假定)某種實在,總是一個自然科學家腦海中不可排遣的形而上學動力,它引導或者驅使著科學家不斷地探索和前進;盡管他可能怎么也達不到對實在的透徹了解,就像一個在云霧繚繞中不屈不撓地攀登高峰的人一樣——即便已經登上了主峰,他也不一定知道。但是,在他的身后,卻留下了為后人開拓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