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朱?;?,男,1961年生,湖南雙峰縣人,漢族。現(xiàn)任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憲法與行政法專業(yè)碩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理事.1980年至1984年在湘潭大學學習并獲歷史學學士學位;1987年至1990年在湖南師范大學學習并獲得法學碩士學位;1994年至1997年在武漢大學學習并獲得法學博士學位。1984年至1997年在湘潭大學歷史系從事教學工作,1990年至1994年在常德師范學院從事教學工作,1997年至2001年在西南政法大學從事教學工作。先后為本科生開設中國憲法、外國憲法課程,為碩士研究生開設憲法學專題、比較憲法、憲法學說史、行政法專題等課程。主要科研情況1.《憲法價值與功能的法理學分析》,《現(xiàn)代法學》2002年第3期。2.《論憲政秩序》,《中國法學》2000年第3期。3.《再論憲政秩序》,《中國法學》2001年英文版。4.《美國與德國法院體制之比較》,《現(xiàn)代法學》2001年第6期。5.《論憲法的部門法特征》,《現(xiàn)代法學》2000年第3期。6.《從限權到控權》,《現(xiàn)代法學》1999年第5期。7.《我國行政審判中調解制度的改革與完善》,《現(xiàn)代法學》2002年第5期。8.《論憲法至上》,《法學評論》2000年增刊。9.《憲法學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的改革》,《廈門大學學報》2002???0.《論我國憲法學體系的創(chuàng)新》,《云夢學刊》2002年第3期。11.《論遷徙自由》,《四川師范大學學報》2001年2期。12.《我國違憲審查機制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的途徑》,《常德師范學院學報》1999年4期。13.《論我國法院適用憲法的體制空間》,《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2年3期。14.《從依法行政到行政法治》,載《憲法與國家機構改革》論文集,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1999年9月版。15、《公民權利保障制憲觀解析》,《中國法學》2003年第1期。16、《美國憲法彈性條款之適用及對經濟的影響》,《法律科學》1998年第3期。17、《論憲法產生的文化條件》,《法學評論》1995年第3期。18、《論憲法對市場經濟秩序的宏觀調控》,《求索》1997年第4期。19、《論法的沖突及解決機制》,《現(xiàn)代法學》1998年第4期。20、《違憲審查制度的法理基礎》,《廈門大學法律評論》2003年第2期。21.《憲法學》,參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22.《憲法學新編》,主編,法律出版社2000年5月版。23.《憲法至上—法治之本》,獨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9月版。24.《憲法與制度創(chuàng)新》,獨著,(中國法學博士文叢)法律出版社2000年9月版。25.《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憲政建設》,參編,武漢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何鳴,男,1956年10月生,法學碩士,現(xiàn)任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三級高級法官,福建省法學會理事,福建省青睥法律工作者協(xié)會副會長,受聘為廈門大學、福州大學、華東政法學院客座教授。主要著述有《法院調查研究實務》等。在公開刊物及報紙上發(fā)表論文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