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反映近年來國際上有代表性國家在刑事訴訟政策、理論、結構、程序與制度等方面的巨大變化,新編教材盡力引用新法律和新資料,反映新發(fā)展,加強并充實理論部分并且擴大覆蓋面。在新編教材的總論部分中,重新撰寫了刑事訴訟法的概念和目的;刑事訴訟和證據原則新增6項,改寫3項;刑事訴訟制度新增3項,其余全部改寫;此外還增加了當代有代表性國家刑事訴訟發(fā)展變化的一般趨勢的概述及外國刑事司法體制的基本類型的概述。各論部分,原書只涵蓋前蘇聯(lián)、英、美、法、德、日6國,新書增至12國。英、美、法、德、日5國全部重新改寫,新增加的國家有俄羅斯、意大利、比利時、葡萄牙、印度、肯尼亞和馬來西亞。增加馬來西亞刑事訴訟法的目的是為學習研究伊斯蘭國家刑事司法體系、刑事訴訟法填補空白邁出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