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詞典共收詞目2100余條,包括民商法學這一法學學科的二級學科中基本的、常見的名詞術語。詞目解釋一般采用通說,有必要對不同的學說觀點加以介紹的,均客觀地作簡略的介紹。本詞典詞目按民商法學的內容體系結構編排,并列出分類目錄。為方便讀者檢索,配有漢語拼音索引附于正文后。有些詞目需要參見其他詞目的,一般都在該詞目中以括號注明應當參見的相關詞目,以供讀者查閱。引用的法律、法規(guī)除全稱的書名號外,其余的均不加書名號。釋義中引用其他文獻的觀點或者原話需要注明出處的,只在該觀點或者原話的后面的括號內注明學者姓名和論著題目或者書名,不再注明報刊及期數(shù)或者出版社及出版日期。譯名采用較通行的譯法,有些譯音雖有出入但因約定俗成而沿用至今者,則仍采用之。本詞典所收詞目及所參考、引用的資料以2003年9月底以前發(fā)表的為限。編寫本詞典的目的,是為法學專業(yè)教育和普及民商法知識貢獻一份力量,為法學專業(yè)師生和社會各界人士研習民商法提供一種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