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給讀者講兩個小故事。在舊中國的農村,一個地主看好了鄰地農民的土地,就不斷地侵占,年年蠶食。這個農民忍無可忍,就到縣衙告狀。地主有錢,雇個秀才給寫答辯狀。狀中寫道,多占的土地是因為“牛奔青草,多耥一犁”??h官一看,認為有道理,地主不是故意侵占他人土地,農民為這點小事兒就來告狀,純屬無理取鬧,就判農民敗訴。農民有理打敗了官司,氣壞了,賣了家產,在親友們的支持下,以重金請了這個秀才幫他打二審官司。秀才得了農民的錢,就開始為農民說話。他在上訴狀中寫道,地主“既然是牛奔青 草,多耥一犁,為什么還壟壟找齊?”二審主審官看了農 民的上訴狀,認為農民有理,這個農民在二審把官司打贏 了。盡管我們今天的法官不會像過去的縣令頭腦那么簡單,但這個故事也清楚地說明,訴狀對是否能打贏官司會起重要作用。還有個故事,這是前幾年發(fā)生在遼南農村的事兒。農民劉某蓋房,蓋6間,瓦工頭是他親戚張某。因為兩人都沒寫過合同,也不會寫,對這事兒就只憑兩人口頭議定:建房的材料由劉某提供,瓦工們只管出力蓋房。每蓋一間,工錢是1000元,蓋6間,總計為6刪元。6間房子即將竣工時,劉某見還剩些磚瓦砂石,就向張某提出,想再蓋一間廂房。他問張某: “這間廂房簡單,工藝也不復雜,矮點兒、小點兒也可以。再增蓋一間廂房,工錢要多少?”張某說:“咱是親戚,不能多要,還是原定的那些。”兩人仍然沒簽合同。廂房和正房都蓋好了,劉某驗收合格后,就按原定的工錢支付給張某6000元。張某跟他要7000元,兩人發(fā)生了爭執(zhí)。劉某說:“我們不是講好了,每間1000元,我蓋6間,總計給6000元嗎?”張某說:“我們還蓋了一間廂房!”劉某說:“當時,你不是說我們是親戚,不能多要,還是原定的那些嗎!原定的總計是6000元?!睆埬撤磫枺骸澳阆胂耄覀冊ǖ拿块g1000元,連正房再加廂房,一共給你蓋7間?!眱扇藢Α霸ǖ哪切┎蛔儭卑l(fā)生了異議。張某指的是每間1000元不變,而劉某卻理解成原定的總計6000元不變。兩人爭執(zhí)不下,誰是誰非,沒有文字為憑,張某最后訴至法院,跟劉某打起了官司。因為事先沒寫書面合同,最后只好打官司,這樣的事例在現實生活中是常見的。這個事例說明,許多民用非訴訟文書也很重要,特別是對較為復雜的經濟問題、民事問題,更顯得重要。隨著國家法制建設的日益健全,人們的法制觀念也越來越強,人們比以往更加注重依法辦事。要依法辦事,不管是生活、生產、經營,還是解決問題,總是要制作和使用法律文書。法律文書的格式和用語,都很特殊,這是由它的特殊文體決定的。絕大部分的法律文書,有關部門都規(guī)定出固定格式。對法律文書中的層次款項,都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制作。少數法律文書雖然沒有明文規(guī)定固定格式,但在長期的司法實踐和生活實踐中,已經形成約定俗成的格式。制作和使用法律文書,如果不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不僅顯示出自己是“老外”,更重要的是容易漏掉必要的款項,造成內容殘缺,會引起意外的麻煩和不良后果。因此,不管文化有多高,知識有多深,如果不懂得法律文書的格式和使用、制作要求,也很難寫出規(guī)范的法律文書來。為了給人們依法辦事提供幫助,我們把這本《法官告訴您——怎樣寫法律文書》獻給讀者。該書沒有用更多的筆墨去闡述各種文書格式的成因、使用它的重要意義以及有關種類的劃分、原則的遵守等,而是用大量實例來形象地展示各種文書的格式,同時伴以解釋該種文書的用途、寫法。因為“說一千,道一萬,不如拿出實例看一看”。有了實例可模仿,即使不講許多法學大道理,也能“照貓畫虎,照葫蘆畫瓢”,寫出比較規(guī)范的法律文·:書來。我們的主觀愿望是:這本書是讀者身邊的律師,有它在手,制作和使用各種法律文書則不用再求人。同時,它也是打丁開法學大門的鑰匙。自學法學的人,有本書引路,可以學到不少的法學知識,從而使自己的生活、生產、經營步步順利,事事成功。我們但愿能夠達到這個目的。本書的讀者對象是工農大眾,因此重點介紹民用法律文書。為了使本書的內容盡可能全面,對公、檢、法三機關使用的司法文書,也略有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