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經濟學》這門犯罪學大家族中的新成員,在中國犯罪學族群中,雖然從2O世紀8O年代末和90 年代前期就有了一些蹤跡,但迄今為止,還處在“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局面。中國犯罪經濟學的產生較遲、較難的原因與中國社會條件,尤其是與中國市場經濟的發(fā)育成熟狀況不無關系。眾所周知,犯罪經濟學首先創(chuàng)立和產生于市場經濟發(fā)達與牙已罪率高的美國,由于市場經濟發(fā)達,促使美國多數人的價值觀是以利益、效益、榮譽、地位為核心、為主的價值觀,他們判斷一切事物都以這種價值觀為標準,而危害社會嚴重的犯罪現象又刺激了美國學者,尤其是經濟學家以這種價值觀作為判斷根據,思考包括牙已罪問題在內的一切問題,因此這門學科最早能在美國產生。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是犯罪率最低的國家之一,人們的價值觀尚處在將理想和精神文明看成最高境界的時期,這一時期在一定程度上排斥了物質文明,將個人物質利益看做庸俗、低級的生物本能需要。這兩個條件促使人們忽略了從利益和經濟效益角度研究犯罪問題,因此,過去在一般人的觀念中,把中國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部門看做是執(zhí)行國家職能的單純消費單位,而未將其看成同物質生產部門具有同等創(chuàng)造物質財富功能的單位。這一觀念嚴重地阻礙和誤導了學術界從經濟學理論研究和分析犯罪及預防犯罪的問題,同時也影響了人們運用經濟學的方法研究非經濟現象。但是,在我國經濟改革中,由于經濟體制轉制的推動,市場經濟蓬勃發(fā)展起來,促使了學術界有人開始轉換視覺,從新的角度探討分析各類社會現象,于是犯罪學界也有人對犯罪現象的研究作了這種嘗試,并受國外犯罪經濟學的影響撰寫了一批犯罪經濟學方面的論文,盡管數量較少,但也反映了犯罪學界的研究出現了一些新現象。本人就是在這種新現象的推動下,不揣冒昧地開設了犯罪經濟學的課程和撰寫了幾篇犯罪經濟學方面的論文,并在教學和發(fā)表論文的基礎上,斗膽寫出了帶有嘗試性的這本犯罪經濟學的理論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