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上訴審審理
問題與擔憂
“確定性”或“可估量性”——關于“確定性”、“可預測性”、“可估量性”之附記
上訴法院中的穩(wěn)定性因素
1.受過法律訓練的官員
2.司法原則
3.公認的原則性技巧
4.法官的職責
5.單一正確的答案
6.法院的單一意見
7.來自下級法院的事實凍結記錄
8.預先限制、突出和擬定措辭的審理
9.律師的對抗性辯論
10.集體判決
11.司法保障與誠實
12.公知的法庭
13.概論各時期風格及展望
14.專業(yè)司法職位
辯論的進一步途徑
關于穩(wěn)定和非個人化的行家常識
對法學院懷疑論者的挑戰(zhàn)
已出版的判決中之富礦
關于“常理”、“智慧”、“公正”的附記
先例原則的偏離
早期宏大風格
附記:美國的宏大風格
1.1842年紐約州的宏大風格
2.1844年俄亥俄州
3.俄亥俄州宏大風格中先例的范圍
“程式化”或者“成熟”先例的范圍:萬鮑夫和布萊克
我們時代先例的范圍
可以找到的無暇疵的先例技巧精選
1.遵循先例
……
情境感與理性
全國范圍內的當代背景
結果的可估量性:規(guī)則理論
結果的可估量性:再論常識與理性
作為法律技藝的上訴審理
法庭辯論:使預測成為現實的技藝
對于家庭的結論
第二編 運用推理的風格
說不清道不明
曼斯菲爾德被埋沒的方法、推理以及復蘇的推理
卡多佐的三個階段
現代推理風格中的方法
效果:異議和判決寫作風格
附錄
附錄一 更多的當前樣本
附錄二 現實主義、本書的起源、適作于行為科學的判例報道集財寶以及本書未涉及的事項和方法要點
附錄三 制定法原則
索引
譯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