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符號是將信息轉化成視覺圖像的一種視覺化語言。簡單地說,標識符號泛指:將物體、景物、行為、聲音、光及生態(tài)等有形及無形,有機或無機的東西,不使用語言或文字,而是用視覺符號、圖像來替代。在非語言的標識符號中,箭頭、記號和標記與文字一樣,能夠傳達概念性的信息。語言和文字只隨著時間的推移才能傳達信息,而標識符號能夠同時地、直觀地傳達特定的作息。將信息轉化成視覺化圖像的標識符號,雖然不能夠稱之為文字,但其功能不僅能夠傳達某一特定的信息,甚至比文字有更多的優(yōu)越性、靈、活性。標識符號在使用上范圍很廣,在世界各國對其也有各種不同的稱謂:歐美等國將標識符號稱為“符號”或“象征符號”港臺地區(qū)稱為“繪畫文字”或“象形語言”;在日本,它被稱為“繪文字”、“標識”;在我國,最早稱之為“公共標志”以上各種名稱上的差異,并不是說標識符號有很多概念,更為主要的是由于理解方式的不同和在翻譯上沒有統(tǒng)一的法。雖然各種稱法不同,但其代表意義卻完全相同。同時在一些國家,標識符號還被當作語言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