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是關于行政的法律,它調整著行政機構的組織和職能。行政法是憲法基礎上的部門法之一。從其基本內容看,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行政法是憲法的一部分,即是憲法的動態(tài)部分;而憲法,則是行政法的理論基礎。因此,作為嘗試,把兩者合編在一起,并將本書取名為《比較憲法與行政法》。這種做法,幾年來幾乎已成為西方國家,尤其是英、美兩國的學者們和出版界的共同要求。我們出版本書的目的,是為應目前我國廣大讀者對此類書籍的迫切需要。所以希望讀者對本書從體系到內容多加批評指正,碑于再版時得以修訂、補充。本書是著者于過去兩、三年間在北京大學法律系講授“外國憲法”和“比較行政法”這兩門課程時編寫的。在擔任此類課程的過程中,著者有幸常得到同學們的支持和協助。其中李克強、王紹光、王建平、陳興良、姜明安、陶景洲和張來明諸同學都曾協助著者整理本書文稿,為之付出很多時間和精力,使本書得以及時問世,并使書中訛誤有所減少。于此,著者謹向他們致以誠摯的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