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主要任務之一,恰當地確定為充分研究英美證據法則及英美證據法學理,并結合我國證據法理論和司法實踐進行比較,借鑒其合理的成分,從而逐步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民事證據的基本規(guī)則。不僅如此,我自始至終遵循這個寫作原則,可以說,遵循上述寫作原則而成就在讀者面前的這本書,其實是一部比較民事證據法。其次是采用歷史方法。證據法是一門經驗科學,耗電量經驗需要積累,因而研究證據規(guī)則的利弊不能拋開具體的歷史環(huán)境。這一點在書中反映得比較充分。此外,由于證據規(guī)則本身的特點和論辯所需要,本書適當地采用了邏輯證明的方法。本書涉及互一些重要的理論問題,如證據的法律性問題,自由心證主義和法醫(yī)法鑒定制度等。在這些問題上,不少權威學者和著名教科書都有明確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