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富,教授,1928年生。河北唐山人。1949年入中國政法大學學習,1950年轉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學習,1952年在該系研究生班畢業(yè)留系任教。1973~1978年在北京大學法律系任教。1978年回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任教?,F(xiàn)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刑法學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顧問,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檢察學會副會長,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家檢察官學院兼職教授,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名譽教授,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客座教授。著有《中國刑法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8年,獲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主編和參編有《刑法總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5年,獲國家教委優(yōu)秀教材一等獎)、《中國刑法適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87年)、《經濟活動中罪與非罪的界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4年)、《中華法學大辭典·刑法學卷》(中國檢察出版社1996年)、《刑法學》(法律出版社1982年,獲國家教委優(yōu)秀教材獎)、《中國刑法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年,獲國家優(yōu)秀教材特等獎)、《刑法學原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獲全國高等學校首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一等獎、第二屆國家圖書獎)等。1986年擔任中央電大刑法學課程主講教師,并編著教材《刑法分則要義》(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1989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