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研究證券市場違法行為的一本案例著作,精心挑選了發(fā)生在國內外證券市場的典型違法案例,并加以剖析。為什么我們要做這樣一種工作?因為在中國證券市場蓬勃發(fā)展的過程中,人們不僅目睹了國有企業(yè)的改制和解困。融資渠道的拓寬、投資理財選擇的增加,更經歷了無數的風風雨雨。瓊民源、紅光實業(yè)、大慶聯底鄭百文等等欺詐違法事件,給了人們深刻的警示。所以,筆者把目光聚焦在證券市場的違法行為上,通過對于違法行為的解析,來探究如何建立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證券市場。法律上的案例多指出現侵權糾紛而涉訟的案例,通過研究案例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以確定相應的權利義務以及法律責任,這是法學研究的一種重要方法。然而本書所集中的案例則并非如此。中國的證券市場是一個從無序到有序,從無法到有法的不斷發(fā)展的市場。換言之,往往是先有違法行為,然后才有游戲規(guī)則。在游戲規(guī)則出臺后,其許多行為才會表現為違規(guī)行為或者是違法行為。本書是以行政處罰案例而非訴訟案例為主來展開探討,這恰是因為證券市場是以行政監(jiān)督為主,以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為主的一個領域。因此也必然會表現出行政處罰案例遠遠多于司法訴訟案例的特征。另外一方面,筆者不僅關心個案中的法律關系,更關注同一類別案例所揭示的制度背景。通過案例的解析,來分析如何完善證券市場制度,而不是就事論事而已。中國證監(jiān)會作為證券市場的監(jiān)督機關,實在功不可沒。這些年來,為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的“三公”秩序,查處了大量的違法案件,積累下可貴的案例研究資料。梳理和運用這些案例,對于學術界和社會都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但是對于這些新生的案例進行系統(tǒng)的梳理。分類和研究,這樣的工作目前還沒有人做過,而筆者有幸做這樣的嘗試。通過梳理,我們不難發(fā)現這樣的特點,在我國的證券市場上,除了各國證券法都明確予以禁止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欺詐客戶等違法行為外,還有利用個人賬戶炒作股票。違規(guī)中購基金、違規(guī)境外間接上市等頗具有中國特色的違法行為。另外,我們會產生很多的疑問:在我國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盡管有著高出發(fā)達國家許多的上市資格要求,也經過了嚴格的中介機構的審查,但是那些愚弄投資者的欺詐事件為什么還會頻繁出現?為什么內幕交易發(fā)生頻頻,但是真正能夠查處的卻是少數呢?為什么上市公司尋求上市不得不縮股,上市后又為什么配股成風呢?我們發(fā)現除了違法者利欲熏心之外,往往是因為有缺憾的體制設計,導致了違法行為的產生。例如上市的額度制度、發(fā)行的審批制度、過分重視企業(yè)的所有制性質等等。因此要遏制違法行為,我們就要對有缺憾的體制設計進行改革。本書的目的并非是要揭示所有案例的來龍去脈,而是試圖以案例為典型,說明其法律要件的構成,研究其防范。當然,除了對于案件本身的評述之外,我們還對上述深層次的體制問題做了詮釋。這種思考恰恰是本書的價值所在。本書的作者全部由北京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的研究人員構成,其主要是法律專業(yè)背景,都具有研究生以上的學歷,以保證本書的深度和寫作質量。本書所涉及的案例案情主要來源于中國證監(jiān)會的公告及相關渠道,而案例的背景是為了方便讀者的閱讀由作者添加的。本書的特色在于對中國證監(jiān)會的行政處罰案例的應用,但案例的評述都屬于作者的個人意見,僅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并由作者個人負責。還要強調的是,集納這些案例在本書中是重在分析現象,研究問題,并非報道、披露案例的當事者及相關數據,書中個別案例若因行政或司法處理另有新情況的,編著者也不可能完全知情,對此,請有關方面和讀者見諒,若引用本書,請再具體核實。